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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试点一周年:市场与政府对效果感受各异

来源:网络   作者:佚名   时间:2012-2-6 9:40:12
摘要:在房产税试点一周年之际,重庆和上海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。 在1月10日,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采访时说: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近一年来,在政策推进和征收手段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,97%的缴税率收效令人满意。

在房产税试点一周年之际,重庆和上海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。

在1月10日,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《财经国家周刊》记者采访时说: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近一年来,在政策推进和征收手段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,97%的缴税率收效令人满意。

黄奇帆还表示,重庆虽然没有出台房地产限购调控举措,但因为有房产税的作用,使购房者在选择上倾向于不交税的普通商品房,促使高档房供应量明显下降。“这是件好事,说明房产税起到了调控的作用”。

之前,在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,黄奇帆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均提出,今年将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相关部署,继续推进、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。

在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明确提出,2012年将继续“推进房产税”。此后,一些接近决策层的学者不断释放“房产税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”的消息。财政部在2011年度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提出,要在“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”的基础上“稳步推进”。

这意味着,对重庆和上海试点经验的总结和定性,或将直接关系到下一步房产税改革的推进节奏和力度。

 

调价格与调结构

重庆和上海一年来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经验,首次为国人近距离观察房产税改革提供了“实证路径”。

根据重庆市财政局数据,截至2011年11月30日,重庆市主城区房产税应税高档商品住房共8563套,实收税金超过9000万元,预计2011年底可达1亿元。少部分没有缴税的房屋,主要是因为“房产证没办结、存在产权纠纷或是暂未联系到业主”。

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表示,1亿元征税额与当初预期基本吻合。所收房产税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补充资金,全部用于重庆市公租房建设。

重庆房产税主要针对独栋别墅、高档商品房以及外来炒房者征收,税率设为0.5%、1%和1.2%三个档位。对于存量和新增的应税房产分别给予1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。据测算,全市应税房产约占市场总量的7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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